【上訴終院】遊行示威被裁定違限聚令 工黨社民連共7人申上訴終院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2/23 14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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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人之一曾健成。(梁錦麟攝)

工黨及社民連於2020年舉行五一遊行,李卓人及梁國雄等8人被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,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及判緩刑,8人提出上訴被駁回,其中7人今(23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終院上訴許可證明書,上訴方要求終院釐清參加和平集會能否構成「受禁群組聚集」的合理辯解等問題,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裁決,料1個月內頒下判詞。

案中8人為郭永健、何偉航、黃浩銘、曾健成、麥德正、吳文遠、李卓人及梁國雄。8人被控於2020年5月1日,在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,8人經審訊被裁定罪名成立,判監14天,緩刑18個月,早前於高院提出上訴被駁回。除吳外,其餘7人今向高院申請終院上許許可證明書。

上訴一方指出要求終院釐清多項問題,包括在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中,對「團體聚集」和「受禁群組聚集」的正確解釋;參加和平集會能否構成「受禁群組聚集」的合理辯解;規例是否符合《基本法》列明的集會、言論權利。

代表律師指,法官早前在判詞指出,本案需以聚集為考慮依歸,人數上限非本案關鍵。法官澄清,代表律師誤解人數上限並非考慮因素,在裁決時除人數上限外,亦有考慮1.5米距離限制。

代表律師續指,法官早前未能肯定在涉案時是否符合1.5米距離限制,即使距離少於1.5米,但亦只是短時間出現。代表律師又指,憲法取予市民和平集會權利,屬合理的抗辯理由。

曾健成於庭外表示,限聚令與疫情未能扯上關係,僅政治判決,應放寬禁聚令。曾又指,疫情出現後限聚令是政府手上皇牌,限制所有人的集會,即使大部分措施已解封,限聚令仍牢牢箝實,不想他人作聚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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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